关于启动《新疆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5版)》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地科院发布时间:2018-03-27浏览次数:832

新师教字〔20154


  


  

  

  


关于启动《新疆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5版)》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我校现行的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是各专业广泛开展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的结果。根据5年来的运行情况,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及社会对人才培养需求变化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新疆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5版)》编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为加强对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学校成立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编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各学院应成立以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编制工作。

二、充分论证,统一思想

1. 明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目标。因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与新发布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即将颁布的92个本科专业国家标准等文件规定已有一定的差距,希望各学院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结合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的新需求及教育部本科专业标准,通过更加科学的课程体系设置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自主成长,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最终达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

2.分类调研、充分论证

各学院务必分层次、分类别地组织人才培养方便编制工作调研会,保证人人参与、各抒己见。调研会应重点分析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在学科基础科课程门数、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专业核心课与学科基础科衔接关系、学时学分分配、实践教学比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调研会议需分以下三个层面:①学院层面的有关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说明会;②系或教研室层面的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讨论会;③学院层面的有关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专家论证会。

上述会议的召开应在201539日——2015327日期间完成。请各学院提前做好调研会议计划并确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调研会具体时间,2015313日前将时间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会议期间应做好详细会议记录并形成完整的《学院编制新版人才计划前期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与前期调研相关工作文件(含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各层次调研会议计划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统一套印(A4)装订后,201543日前报送教学处教学科。

3.统一思想、找准问题

分层调研会议应切实做到统一思想认识并达到真正发现和查找2010版培养方案制定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要认真查找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在突出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育人特色方面存在的问题。

2)要统一关于专业课设置的基本原则的思想认识,具体查找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在具体制定中,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我校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坚持将本专业的基础或核心课程优先列入教学计划,防止“因人设课”或“无人不设课”的现象发生。

3)要统一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思想认识,切实从思想上重视实践教学,认真查找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在加强实践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新方案的制定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根本目标,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全面提高。

三、国标校用,兼顾特色

1.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坚持学校特色。各学院在《新疆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5版)》编制工作中,要在让全体教师深刻理解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制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按照“国标校用、兼顾特色”的原则,在专业培养目标、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主干(核心)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设计等基本内容上,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参照教育部92个本科专业类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及本土化需求,认真论证《新疆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5版)》,使新版人才培养方案既符合教育部专业标准,又体现鲜明的地域特色,适应本土化人才需求。

2.充分考虑联合培养特点,实现有效衔接。此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1号)精神,学校逐步加大了与内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的规模,为保证联合培养学生的学习质量,达到学习目的,凡有联合培养本科学生意愿的专业,应充分考虑与对方高校专业培养方案的一致性,确保学生培养的连贯性。

关于教育部92个本科专业类国家标准和我校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指导意见随后发布,请参照执行。

  

  

  

  

2015119

  

  

  

  

  

  

  

  


  




  


抄送:教务处

新疆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5411日发

共印:汉文六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