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第七次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关于调整野外实习指导费的建议

发布者:地科院发布时间:2018-03-27浏览次数:383

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第七次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

关于调整野外实习指导费的建议

  

一、疆内实习按2学时/天补助,疆外实习按3学时/天补助,在此基础上,疆内领队老师按20/天增加补助,疆外领队老师按30/天增加补助。

二、野外补助天数的计算办法为,野外补助天数=实际实习天数×1.3(四舍五入)。

三、野外实习按42/学时支付。

四、以上事项,从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院务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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