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关于推选 2024 年“1+3”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鲁腾飞发布时间:2023-09-20浏览次数:605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关于推选 2024年“1+3”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的通知


为做好2024推免研究生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学生推荐名额,拟选聘3名 “1+3”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24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

二、推荐名额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拟推荐3名人选,最终以考核结果为准。

三、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不信仰宗教,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3.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各门课程(含选修课) 不得有重修(补考)课程。

4.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425 ()以上。双语序列班级推免生外语成绩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5分以上();同时,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成绩须达到四级以上()或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原则上推荐学生须为党员或预备党员,若无符合条件的党员或预备党员,可酌情推荐优秀的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

四、服务与待遇

1. 优秀应届本科学生干部留校担任辅导员推免生实行四年一贯制,即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年期满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在研究生学习期间,需兼职从事相关工作。

2. 推免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期间,与其他辅导员一样享有学习、培训、评奖评优的机会,待遇按照研究生助管岗位对待。

3. 推免生在研究生学习期间享受复学当年入学的非定向研究生同等待遇。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如愿意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参加人社厅组织的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考虑录用。

4. 已确定推免资格者,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发生重大工作失误、违反校纪校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与当年毕业本科生一同就业。

五、选聘工作组织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1+3”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1+3”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学生工作负责人等成员担任,负责开展学院层面的推荐工作。

()选聘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

2.提交相关材料

(1)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学业成绩单、第二课堂成绩单

(2)等级证书(英语、汉语、 GRETOEFO 成绩证明) 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3.报送流程

符合条件学生的纸质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于9202200前报送至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楼701B刘亚璇老师处。

4.资格审核及考核

学院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并公布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5.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学生处研究确定。

附件:

1.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初审评分细则(仅适用于20241+3推免)

新疆师范大学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20239 19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初审评分细则(仅适用于2024年1+3推免).xlsx